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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许光解析:伪造身份证明骗领结婚证无效

时间:2018-08-22 13:08:49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婚姻专业律师许光 点击: 882次
南京离婚律师许光解析:伪造身份证明骗领结婚证无效

  (案例)张男与王女相识之后经自由恋爱领取了结婚证。但好景不长,双方在一起生活不到八个月,就因为家庭琐事不断争吵,最终发展王女到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时双方在结婚时,张男只有二十周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王女已经到法定婚龄。两人结婚时系提供伪造的身份证明领取了结婚证,

  南京离婚律师许光律师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婚姻法又规定,未到法定婚龄是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情形之一。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而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在本案中王女起诉时,张男仍未达到法定婚龄二十二周岁,因此该“婚姻”应宣告无效。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根本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法定婚龄是具有法定强制力的,在农村偏远地区,不乏当事人为办理结婚登记而虚构年龄,骗取结婚证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一旦发现,应对此进行纠正,收回结婚证并注销结婚登记。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双方应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达到适婚年龄后再登记结婚。

      本文由南京离婚律师许光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7712855901)撰写,转载须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南京婚姻专业律师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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