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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3-11-09 21:21:34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杨 娅 点击: 637次
最近有个女性劳动者质询南京劳动律师,生育保险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在其生育宝宝时,她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 南京劳动律师回答如下: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这样的:1.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国家
      最近有个女性劳动者质询南京劳动律师,生育保险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在其生育宝宝时,她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
      南京劳动律师回答如下: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这样的:1.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势予以补偿,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期间的本人参保缴费基数;2. 女职工自建孕产妇保健册起发生的检查、化验费,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检查费、手术费、床位费、医药费和治疗费等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 女职工分娩前及分娩后90天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 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分娩时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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