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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注册商标注册申请

时间:2021-05-03 15:26:07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商标律师 点击: 1128次
一、 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双方均为申请人。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双方均为申请人。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适用《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二、递交材料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商标注册人已经终止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书,但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证明有权利继受相应的商标权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或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除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i.集体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集体成员名单、受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ii.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检测能力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iii.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该地理标志转让的批复、受让人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三、、缴纳商标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500元人民币,
电子申请为450元。
 
(责任编辑:南京商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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