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区别情况分析,第一种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已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第二种情况: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钱丽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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