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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视点] 自家房莫名成为公司注册地址是否构成侵权 日期:2023-08-03 点击:253 好评:0

    自家房莫名成为公司注册地址,法院判决:构成侵权王先生发现其房屋被长川公司用作注册地址,遂要求支付费用,但遭拒绝。王先生诉至法院。近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长川公司赔偿王先生损失50000元。原告王先生诉称,长川公司未经其同意,不知用何种方式获得其房屋的产权手续以及租房协议手续,注册登记...

  • [南京律师视点] 公共场所意外受伤管理者承担几成责任 日期:2023-08-03 点击:240 好评:0

    在公共场所意外受伤,究竟是由经营管理方负责,还是伤者自己承担责任?“人民说法”提醒,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公众自身也应注意防范。【案件回顾】王大爷到银行办理业务,离开时适遇李某进门,李某手扶门帘让王大爷先行,期间二人有接触。王大爷迈出大门后被门前的地槽沟绊倒。后王大爷将银行及李某诉至法...

  • [南京律师视点] 地铁“禁止饮食”的立法用语完善(丁金坤律师) 日期:2023-07-27 点击:231 好评:0

    地铁“禁止饮食”的立法用语完善近日,南京一女子因在地铁车厢喝水(应该是矿泉水,不是开水),被地铁工作人员开出了《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告知单第七条显示“在列车车厢内禁止饮食”。查《南京轨道交通条例》第38条第6款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违反者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媒体报道...

  • [南京律师视点] 当事人以对方逾期提交证据为由而不予质证人民法院能否采信该份证据 日期:2023-07-11 点击:247 好评:4

    当事人一方以对方逾期提交证据为由而不予质证,人民法院能否采信该份证据?答:该理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

  • [南京律师视点]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日期:2023-07-11 点击:203 好评:2

    最高院批复: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2020修正)【案例】张三欠李四货款12万元,双方约定2019年4月12日支付,到期后张三未支付,张三给李四写了一张欠条,今欠李四货款12万元,欠款人...

  • [南京律师视点] 政府责令店铺全部暂时关停检查的行为是否可诉 日期:2023-06-24 点击:221 好评:0

    行政诉讼热点:宁夏爆炸事故后,当地政府责令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的店铺全部暂时关停行为的性质是什么?该行为是否可诉? 6月21日20时40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富洋烧烤店操作间液化石油气(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后,兴庆区相邻的金凤区反应迅速,第一时间发布通...

  • [南京律师视点] 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不同法律关系,法院不能据此驳回起诉 日期:2023-06-20 点击:200 好评:2

    最高法院裁判: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不同法律关系,法院不能据此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最高法知民终67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略)法定代表人:朱某博,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衣某某,辽宁某某林律师事...

  • [南京律师视点] 市公安局区分局是派出机构还是派出机关? 日期:2023-06-20 点击:261 好评:0

    行政诉讼实务:市公安局区分局是派出机构还是派出机关?是否属于区政府的职能部门?复议机关是市政府还是区政府?昨天在一个行政诉讼专业群里,大家对于市公安局区分局的性质产生了分歧,有人认为它是派出机关,有人认为它是派出机构,有人认为它是区政府的职能部门,一下子区分局变成了四不像,今天咱...

  • [南京律师视点] 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信访行为才不可诉 日期:2023-06-04 点击:259 好评:0

    行政诉讼实务:只有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信访行为才不可诉,法院不应扩大信访行为不可诉的适用范围昨天收到一个粉丝的咨询,她原计划想去北京看病,但是当地警方以她去北京越级上访为由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让她离开当地,她对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 [南京律师视点] 行政争议调解的前提在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调解余地? 日期:2023-05-25 点击:586 好评:0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允许行政案件在一定范围内适用调解,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不仅有利于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与信任,还能减轻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