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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其他股东表示同转让方向公司外部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是否表示

时间:2017-09-15 10:57:06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公司律师 点击: 768次
当其他股东表示同意转让方向公司外部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是否表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一定。其他股东同意(或者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的,并不表示就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目前实践操作的情况,其他股东行使股权转让的同意/否决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其他股东还可以在同意转让的基础上选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以转让方在得到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答复以后,还不能直接与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是应当再次要求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表示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相关股权就应卖给该股东。只有当所有其他股东都表示不购买或在合理期限内实际不购买之后,才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外部第三人。 (责任编辑:南京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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