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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时间:2017-07-20 14:54:20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合同律师 点击: 582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合同法的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看,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2.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3.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依法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依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合同关系,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4.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称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以仅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称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设定解除权的解除。

(责任编辑:南京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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