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结合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暴力犯罪一般具有如下起因的一种或多种: 1. 因社会矛盾引起。 2. 因反社会性格引起。 3. 因民事纠纷引起。 4. 因贪欲或私欲引起。 5. 因病态生理或心理引起。 6. 因突发事件引起。 7. 因政府管理失当引起。 8. 因司法不公引起。 9. 因家庭婚姻关系引起。 10. 因法律误解引起。 11. 其他特例。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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