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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目录

时间:2013-10-04 07:24:26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 点击: 578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通知 ( 2009 年 10 月 28 日公通字【 2009 】 52 号) 略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1 01. 制定目的和依据 ? 1 02. 适用范围 ? 1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通知

20091028日公通字【200952号)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01.制定目的和依据

?102.适用范围

?103.基本要求

?104.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

?105.修订

?106.施行时间

?第一编  办理刑事案件

?第二章  管辖

?201.职能管辖

?202.地域管辖

?203.级别管辖

?204.专门管辖

?205.指定管辖、协商管辖和对管辖异议的处理

?206.与其他部门互涉案件的管辖

?207.几种案件的管辖

?208.派出所办理的案件

?第三章  立案

?301.接受案件

?302.立案审查

?303.决定是否立案

?304.移送案件

?305.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306.对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

?307.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

?308.信息录入

?第四章  回避

?401.回避的条件

?402.提出回避

?403.决定回避

?404.回避的效力

?第五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501.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可从事的业务

?502.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第六章  勘验、检查

?601.勘验、检查的条件

?602.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

?603.现场保护

?604.勘验、检查的初步工作

?605.勘验、检查现场的工作步骤

?606.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信息录入

?607.人身检查

?608.尸体检查

?609.提取与扣押现场痕迹、物品、文件

?610.现场访问

?611.现场外围的搜索和追踪

?612.侦查(现场)实验

?613.现场分析

?614.处理现场

?615.复验、复查

?第七章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

?701.一般规定

?702.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

?703.电子证据的固定与封存

?704.现场勘验检查

?705.远程勘验

?706.电子证据检查

?第八章  搜查

?801.搜查的条件和范围

?802.批准搜查

?803.实施搜查

?804.制作《搜查笔录》

?第九章  扣押和调取证据

?901.扣押

?902.调取证据

?903.保管、处理扣押、调取的证据

?第十章  鉴定

?1001.鉴定条件

?1002.鉴定范围

?1003.鉴定期限

?1004.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1005.批准鉴定

?1006.送交检材

?1007.进行鉴定

?1008.告知鉴定结论

?1009.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1010.鉴定费用

?第十一章  辨认

?1101.辨认条件

?1102.批准辨认

?1103.准备辨认

?1104.进行辨认

?1105.制作《辨认笔录》

?第十二章  查询、冻结

?1201.查询

?1202.冻结

?第十三章  讯问犯罪嫌疑人

?1301.传唤、拘传、提讯犯罪嫌疑人

?1302.讯问地点

?1303.讯问时间

?1304.准备讯问

?1305.进行讯问

?1306.制作《讯问笔录》

?1307.封存录音录像资料

?1308.接受书面供词

?第十四章  询问证人、被害人

?1401.证人条件

?1402.通知证人、被害人

?1403.询问地点

?1404.准备询问

?1405.进行询问

?1406.制作《询问笔录》

?1407.接受书面证词

?第十五章  通缉

?1501.通缉的条件和种类

?1502.批准通缉

?1503.制作通缉令

?1504.发布通缉令

?1505.查缉

?1506.撤销通缉令

?第十六章  犯罪信息采集与网上侦查措施

?1601.采集犯罪信息

?1602.查询、检索、比对数据

?1603.网上追逃

?1604.网上跨区域办案协作

?第十七章  拘传

?1701.拘传的条件

?1702.批准拘传

?1703.执行拘传

?第十八章  取保候审

?1801.取保候审的条件

?1802.批准取保候审

?1803.执行取保候审

?1804.保证金

?1805.保证人

?1806.取保候审后案件的办理

?1807.解除取保候审

?第十九章  监视居住

?1901.监视居住的条件

?1902.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

?1903.批准监视居住

?1904.执行监视居住

?1905.监视居住后案件的办理

?1906.解除监视居住

?第二十章  拘留

?2001.拘留的条件

?2002.批准拘留

?2003.执行拘留

?2004.及时讯问

?2005.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

?2006.拘留后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

?2007.对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的处理

?2008.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案件的办理

?2009.释放被拘留人

?第二十一章  逮捕

?2101.逮捕的条件

?2102.提请审查批准逮捕

?2103.执行逮捕

?2104.及时讯问

?2105.通知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单位

?2106.逮捕羁押期限

?2107.不批准逮捕

?2108.对身份不明的被逮捕人的处理

?2109.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案件的办理

?2110.释放被逮捕人

?第二十二章  羁押

?2201.收押

?2202.提讯、提解

?2203.羁押期限届满通知

?2204.换押

?2205.羁押管理

?2206.释放被羁押人

?第二十三章  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采取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

?2301.人大代表

?2302.政协委员

?2303.外国人

?2304.港澳台居民

?第二十四章  办案协作

?2401.协作条件

?2402.协作内容

?2403.协作手续

?2404.工作要求

?2405.网上跨区域办案协作

?2406.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章  审查判断证据

?2501.基本要求

?2502.审查证据的内容

?2503.审查证据的方法

?2504.审查证据的步骤

?2505.审查物证

?2506.审查书证

?2507.审查证人证言

?2508.审查被害人陈述

?2509.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2510.审查鉴定意见

?2511.审查勘验、检查笔录

?2512.审查视听资料

?第二十六章  侦查终结

?2601.侦查终结的条件

?2602.侦查终结的程序

?2603.移送审查起诉

?2604.对不起诉的处理

?2605.撤销案件

?第二十七章  补充侦查

?2701.补充侦查条件与期限

?2702.补充侦查后的处理

?2703.协助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第二编  办理行政案件

?第二十八章  管辖

?2801.地域管辖

?2802.专门管辖

?2803.指定管辖

?第二十九章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现场调解

?290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2902.现场调解

?第三十章  受案

?3001.受案

?3002.提出受案意见

?3003.决定是否调查处理

?3004.移送案件

?3005.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3006.对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

?3007.信息录入与查询

?第三十一章  回避

?3101.回避的条件

?3102.提出回避

?3103.决定回避

?3104.回避的效力

?第三十二章  询问

?3201.询问违法嫌疑人

?3202.询问被侵害人、证人

?第三十三章  勘验、检查

?3301.现场勘验

?3302.检查

?第三十四章  扣押

?3401.扣押的条件

?3402.决定扣押

?3403.进行扣押

?3404.保管处理扣押物品

?3405.扣押期限

?3406.信息录入

?第三十五章  先行登记保存

?3501.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

?3502.决定先行登记保存

?3503.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3504.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处理

?3505.信息录入

?第三十六章  抽样取证

?3601.抽样取证的条件

?3602.决定抽样取证

?3603.进行抽样取证

?3604.检验样品

?3605.处理样品

?第三十七章  鉴定、检测、检验

?3701.鉴定的条件

?3702.确定鉴定人

?3703.决定鉴定

?3704.交付鉴定

?3705.被侵害人拒绝鉴定的处理

?3706.出具鉴定意见

?3707.告知鉴定意见

?3708.重新鉴定

?3709.人体毒品成分检测

?3710.酒精含量检验

?3711.鉴定、检测、检验费用

?第三十八章  辨认

?3801.决定辨认

?3802.辨认程序

?3803.制作《辨认笔录》

?第三十九章  治安调解

?3901.治安调解的条件

?3902.准备调解

?3903.决定调解

?3904.进行调解

?3905.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

?3906.履行调解协议

?3907.对调解不成的处理

?3908.信息录入

?第四十章  听证

?4001.听证的条件

?4002.告知听证

?4003.受理听证

?4004.决定听证

?4005.准备听证

?4006.举行听证

?4007.听证后处理

?第四十一章  决定行政处罚

?4101.决定行政处罚的条件

?4102.决定行政处罚的权限

?4103.行政案件的处理

?4104.行政处罚的适用

?4105.处罚前告知

?4106.决定行政处罚

?4107.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4108.送达决定文书

?4109.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4110.办案期限

?4111.信息录入

?第四十二章  处理涉案财物

?4201.收缴、追缴、没收的条件

?4202.收缴、追缴、没收的权限

?4203.收缴、追缴、没收的程序

?4204.决定后处理

?4205.信息录入

?第四十三章  执行

?4301.执行措施

?4302.罚款的执行

?4303.吊销证照的执行

?4304.取缔的执行

?4305.责令停产停业的执行

?4306.行政拘留的执行

?4307.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

?4308.信息录入

?第四十四章  案件终结

?4401.结案的条件

?4402.终止调查

?4403.建立案卷

?4404.信息录入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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