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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的风险

时间:2017-07-13 14:41:46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公司律师 点击: 548次
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的风险
       企业完全不参加社保后果很严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既可以走仲裁诉讼途径主张权利,也可以走行政程序,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处理。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办社保登记,未办社保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的社保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保经办机构除有权责令缴纳外,还可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社保行政部门还可以处欠缴数额1至3倍的罚款。
 
      不依法办理养老保险的后果。
       符合下列三项条件,劳动仲裁委和法院可以应劳动者的申请裁判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损失: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保机构明确答复不能补办;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如果只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年限、缴纳数额不足,劳动者可以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的规定寻求解决,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委和法院裁判。
 
       未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劳动者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报销医疗费用。
       
      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后果。
       未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给劳动者。
       现实中工伤纠纷很多,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因一般的生产型企业对此已较熟悉,非生产型企业又很少遇到,故本文不展开说明。
 
       未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
(责任编辑:南京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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