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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离婚要考虑谁先谁后吗?

时间:2018-08-22 12:54:13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婚姻专业律师许光 点击: 789次
提离婚要考虑谁先谁后吗?
    南京离婚律师许光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7712855901经常为广大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有些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有时候也会让本律师苦笑不得。比如,有些当事人会问:是不是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会吃亏?此时,南京离婚律师会很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离婚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并没有先提出一方就会吃亏或者处于不利地位的说法,无论是从婚姻法上还是从司法实践上来看,离婚诉请是否得到准许、财产如何分割、小孩的抚养权归谁等问题还是主要以相关事实和法律进行认定,与谁先提出离婚无关。
 
  根据南京离婚律师的专业判断,无论当事人是否达成离婚协议,都建议当事人最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即使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协议,该协议仍然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一方违约或者拒绝履行,此时就要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解决。因此,不如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以免增加日后诉累。双方可以在起诉后由法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守约方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需要再次进入诉讼程序。
 
  另外,提出离婚的必须是婚姻的当事人,当事人的父母和子女等亲属都不得代为提出离婚,因为婚姻自由就意味着尊重当事人本人的意愿,而不得由其他人代为决定。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另一方却因为疾病等原因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亲属可以代其出庭应诉,达成调解等;但亲属不得替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使用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或者有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的,可以起诉离婚。但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自然或者人工流产)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可起诉离婚。判决的结果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综合考虑双方感情是否有和好可能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分别针对是否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等问题进行判决。如果双方经过调解达成了一致,法院直接出具调解书,不再进行判决,调解书效力等同于判决书;如果双方自行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则起诉一方可自行撤诉,视是否坚持离婚决定是否另行办理协议离婚。
(责任编辑:南京婚姻专业律师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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