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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解析建筑工程投标担保制度

时间:2013-11-24 20:27:13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 点击: 2408次
投标担保
  【核心提示l】
  为了防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标书或者在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保证金的担保方式称为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设定是为了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秩序,保护招标人的合法利益,约束投标人不审慎的投标活动。
  【内客精要】
  招标人费尽心思和财力,充满诚意的招标当然希望投标人同样充满诚意。实践中有缺乏审慎的随意投标,也有包含敌意的恶意投标。为了保护招标人的权益,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维护招标活动的正常秩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对投标担保作了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盒提交的方式多样,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对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过去都由招标人自由规定,经常出现保证金过高,投标人难以支付的情况。“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i.万元人民币”的规定将保证金收取规范化,合理化。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保证双方有足够时间签订合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作为投标的担保。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赢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安务柏南】
  如果投桥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任意撤回投标,或者q,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将耽误招标人正常的招标进程,给招标人带来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损失,招标人有权不返还投标保证金。 
  【法条链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K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i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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