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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缓刑案件的管辖、审理和羁押时间折抵

时间:2013-11-12 19:35:27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 点击: 2185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
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近,有的法院反映,关于在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的问题不明确。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J 11号,2002年4月10日).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年第3期。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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