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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许光解析: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犯罪?

时间:2018-08-22 13:05:24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婚姻专业律师许光 点击: 644次
南京律师许光解析: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犯罪?

  在办理婚姻案件过程中,经常有人向南京法律专业律师许光律师咨询,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强奸罪的定义、犯罪构成以及婚内强奸是否符合强奸罪的定义和犯罪构成。南京法律专业律师认为:强奸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罪名,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不满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夫妻建立了平等互助的夫妻关系,互相对对方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在这个权利中一般认为包含了性生活的权利。所以,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西方很多国家目前已经明文规定或者通过判例确定,婚内一方强迫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可构成犯罪,但我国在此问题上尚无比较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此种行为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构成强奸罪,另一种认为不构成犯罪。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构成强奸罪的必备条件。同 居 和 性 生活 是 夫妻 之间对 等 的 人 身 权 利和 义 务的 基 本内 容, 双 方 自愿 登 记结 婚就是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因此,从法律上讲,合法的夫妻之间一般不存在丈 夫对 妻子 性 权 利 自 由 的 侵 犯。但 是 这 并 不 意 味 着 合法 婚 姻 关 系 存 续 期间 ,丈夫不顾妻子反对,甚至使用暴力与妻子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不能构成强奸罪。此外,如果是非法婚姻或者已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婚姻关系实际已处于不确定时,丈夫对妻子采取违背其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刑法上关于强奸罪的定义和要件来讲是完全可以构成强奸罪的。

  这种婚内暴力行为虽属少数,但对社会危害极大,是对妇女性自主权的严重侵犯,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两方面来看,使用暴力胁迫等强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是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只要具备了上述特征即构成强奸罪。至于这种强奸行为到底发生在婚外还是婚内,以及强奸者和被强奸者之间的身份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将婚内强奸作为例外。所以,即便存在夫妻关系,丈夫也应该尊重妻子的性自主权。如在婚内发生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只要符合刑法上规定的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也应以强奸罪论处。

     本文由南京离婚律师许光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7712855901)整理发布。


(责任编辑:南京婚姻专业律师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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