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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工作岗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时间:2013-12-23 12:01:21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杨 娅 点击: 544次
2010年3月,上海某大型制造公司生产部小何头脑聪明,做事灵活,技术业务也掌握得比较好,深得生产部经理的赏识。某日,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与生产部经理交谈时,向生产部经理表示了最近其专
        2010年3月,上海某大型制造公司生产部小何头脑聪明,做事灵活,技术业务也掌握得比较好,深得生产部经理的赏识。某日,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与生产部经理交谈时,向生产部经理表示了最近其专职秘书调到关联公司任职,需要新招用一名年轻人作其专职秘书。生产部经理出于公心,马上向副总经理推荐了小何,副总经理听取了生产部经理对小何的介绍后,随即同意从生产部一线调小何到副总经理办公室任专职秘书。几日后,公司人事部通知小何到人事部办理手续并变更劳动合同。小何看到合同变更协议书上写明,工作岗位从制造工程师变为副总经理秘书,薪资相应向上调整一级,但是重新约定试用期3个月。小何觉得此种安排不合理,认为自己刚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设置过一次试用期,此时变更工作岗位不应当再次设置。人事部经理答复说,调整新工作岗位均需重新约定试用期,公司历来惯例如此。并且,不同工作岗位有着不同的工作要求,设置试用期也是情理之中。
      南京劳动律师分析,  试用期是公司用来考核员工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的重要依据,尽管试用期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大部分企业都会选择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在试用期适用实务中,也伴随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员工被调整工作岗位能否重新约定试用期,员工离职后又回到原公司工作能否再行约定试用期,等等。
      通常认为,劳动者在同一岗位上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至于劳动者在不同岗位上调动,能否重新约定试用期,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其中有两层意思:一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二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种要求意味着在具体企业和具体员工个体之间,无论劳动关系建立或存续期间工作岗位调动,甚至是离开原企业后又重新回来工作的,企业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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