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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起算点的确定

时间:2013-11-03 21:50:40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杨 娅 点击: 77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劳动关系终止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受一年时效的限制,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终止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劳动关系终止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受一年时效的限制,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终止之日起算”。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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