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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本人不愿意签订合同该如何应对?

时间:2013-12-19 12:38:38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杨 娅 点击: 571次
很多时候,并非是企业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签订。比如在案例9中,劳动者主动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也相当多。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前的一段时间,在很多企业甚至是劳动者
       很多时候,并非是企业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签订。比如在案例9中,劳动者主动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也相当多。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前的一段时间,在很多企业甚至是劳动者联合起来抵制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求得新法实施以后法律对用人单位的惩罚。至于部分员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缓解:一是在员工人职的时候,明确要求员工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这主要是从源头上预防后期争议发生。从合理性上讲,在招聘面试等环节中,应聘者已基本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对详细的劳动待遇,此时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比较科学的。即使发生双方虚假陈述导致合同订立的,也可以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予以解除。二是在人职须知中明确,入职后一个月内无特殊理由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不是所有的应聘者都能在录用时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需要办理相关认证审核等前置性程序时,劳动合同可能确实需要延后签订。但是,企业可以在入职须知中特别明确1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
是在确实出现1个月内员工自身原因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在获得员工自身原因不签的相关证据后,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此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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